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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【七天假】
也就是「 元旦隔日」「青年節」「教師節」「光復節」「蔣公誕辰」「國父誕辰」「行憲紀念日 」
一開始我也跟大家一樣的想法…「這些假不是本來就沒在放的嗎?有什麼好吵的!?」
結果在我冰雪聰明的明察暗訪之後發現…這一切根本就是勞動部的陰謀吧!(摸下巴)
既然現在修正為每週工作40小時,那就好好的把這七天假還給我們!!!!ಠ_ಠ
勞動部的捧友啊~~可能你們不知道民間疾苦…不知道現在我們流行責任制…
「我們每週上班時數都有超過42個小時啊~~~~~。゚ヽ(゚´Д`)ノ゚。」
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做主張的幫我們刪了七天假(自以為好心!?)
如果真的不想給我們多放假,那就請老闆好好的付給我們雙倍的薪水好嗎?
以下是網路上截取的數據分析 ↓↓↓↓
如果這七天的出席可以領取二倍工資(國定假日上班,依法規需支付雙倍薪水)
那一天可以多領上千元,一年就有上萬元,全台灣假設有一千萬勞工
那一年就是一千億元!!!
你們還覺得沒什麼嗎?
【爭取放假.人人有責!台灣勞工站出來!拿回被偷走的那七天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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